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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关于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的通知(2016.18)
发布时间:2016-01-15 10:13:03 浏览次数:30558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目前,参与我校学徒制试点的企业已确定,学校将于2016年2月在14级机电、数控、模具三个专业中遴选学生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代学徒制工作目标
完善学徒培养的课程体系,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学生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
二、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模式
(一)校企共管 
学校与企业签订实施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
学生具有学徒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将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确定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二)联合培养 
学生在二年级下学期(第4学期)至三年级上学期(第5学期)采取在学校和企业交替学习的培养模式,学生在学校以学习专业知识为主,在企业以学习技能为主,学徒期满合格后,在带薪实习期间直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学徒在企业学习期间,1个师傅带1-5个徒弟,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对每个学徒安排2个及以上岗位实行轮训,确保学生掌握岗位所需的技能。
在企业实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根据有关规定,合作企业不得安排学生从事生产、加班、夜班劳动。
(三)过程管理
学校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导师和班主任,参与教学和管理;合作企业选派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学校和企业落实学徒的实习保险和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四)考核评价
学生的学徒期学习考核将实施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将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三、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可提供的学习岗位和学习人数(见附件
说明:在企业参与学徒制培养的学生,毕业后至少在该企业服务三年。
(同学们也可浏览学校网站www.whjdgcxx.cn了解更详细情况)
                  武汉机电工程学校
                  2015年12月30日